各投标人:
南宁经济手艺开发区铁山港三支路(高岭西路-铁山港西路)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:
(一)原招标文件第35页,,,,,原文:“2.1.1资格评审标准(二)企业信誉10.00分审核期内获得省级或自治区级上质量奖或清静奖项的得5分;;;”
修改为:“2.1.1资格评审标准(二)企业信誉10.00分审核期内获得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奖或清静奖项的得5分;;;”
(二)原招标文件第170页投标函中,,,,,“其中规费中按划定向建安劳保费治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元,,,,,”
现修改为:“其中规费中按划定向建安劳保费治理机构缴纳的社会包管费元,,,,,”
(三)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五角星标记“★”等同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“*”标记,,,,,并执行“*”标记的相关约定;;;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棱形标记“◆”为主要清单项目。。。。。
(四)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项目(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“★”号的项目)的单价不得凌驾经宣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响应单价,,,,,不然为无效报价,,,,,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反对投标处置惩罚。。。。。
(五)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阻止时间(投标阻止时间,,,,,开标时间),,,,,原为2016年6月20日 10时00分。。。。。现改为“2016年7月1日 10时00分”。。。。。
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,,,,,招标文件其余内容稳固。。。。。
招标人: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招署理机构: 广西振弘建设治理有限公司
2016年6月15日








